时间:2024-03-29 浏览量:1591
为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依法依规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3月28日,泉林公司举办《吉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森林法》培训班,各场级林长、林长办及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班围绕《吉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森林法》相关内容,紧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对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职责、栖息地的保护管理、人兽冲突应急预案的制定、野外放生活动的规范以及禁止干扰和破坏野生动物生息繁衍规定等内容进行了透彻分析、详细解读。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学习与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紧密结合,理论性、针对性、实践性较强,加深了对野生动物保护形势和相关政策法规的了解,增加了法律知识储备,对今后开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公司将结合“爱鸟周”“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吉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宣传活动,为保护野生动物、守护绿水青山做出新的贡献。(通讯员 鲍宇童)